红网涟源市分站讯(通讯员 王小平)日前,涟源市交警大队依法对实施了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刘某堂作出了罚款2500元、车辆强制报废的处罚。
7月8日17许,市交警大队第三中队民警在城区环北东路与幸福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台牌号为湘k38322的皮卡车未张贴年检和保险标志。经检查,该车多年未年检已达到报废年限和标准,驾车人刘某堂系无证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扣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条款对刘某唐作出上述处罚。
来源:红网涟源市分站
作者:王小平
编辑:吴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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