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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涟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市创文办 编辑:廖尧勋 2020-06-11 1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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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涟创发〔2020〕2号

关于印发《涟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蓝田街道、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娄底高新区及其社会事务管理处、市直相关单位、市属相关青年社会组织:

 现将《涟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涟源市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8日

涟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升我市城市文明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经市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续创省级文明城市为奋斗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创建省文明城市中的表率作用,通过加强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和教育,全面提升市民的交通法规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涟源塑造良好的城市文明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市“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梁育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玉辉、团市委书记易宋、市交警大队大队长蒋红峰任副组长;市创文办、团市委、市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市创文办、团市委具体负责“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责任区域、参加对象及人员安排

(一)活动时间

日常劝导活动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至7月10日的每周二、周五上午8:00—10:00(劝导日期如需延长,另行通知),集中劝导活动时间根据创文工作需要临时调配。

(二)活动责任区域

活动区域为市政府广场、芙蓉广场、人民广场、三角坪广场、桑枣坪广场、幸福路广场、荷花广场、工业桥广场、胡家坝路口的红绿灯路口。

(三)参加对象

城区乡镇(街道)、娄底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处、市直各单位、市属相关社会组织。

(四)人员安排

本次劝导活动所需的干部职工志愿者,由相关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根据《涟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劝导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进行安排管理,集中劝导期间由市创文办、团市委根据《涟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省测评期间集中劝导活动安排表》(见附件2)调配各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市交警大队要在每个红绿灯路口安排2名交警或协警指导劝导活动。

四、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示范带头、争当表率志愿者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单位、家庭、社会倡导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带头摒弃交通陋习,杜绝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文明交通和文明劝导的示范者。

(二)文明劝导、争当标兵劝导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遵守交通法规,劝阻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引导行人不闯红灯、不越线等候,劝导不文明行路行为;引导非机动车按道行驶,文明骑行,劝导不文明行驶行为;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劝导不文明驾驶行为。协助路口交警指挥疏导行人、非机动车,扶助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安全文明行路,热情地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把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活动联络员,安排好参与人员,认真落实此项活动;各单位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组织志愿者培训、开展宣传教育,对参加劝导活动的干部职工志愿者按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积极主动,文明礼貌劝导。所有志愿者要按照职责分工,佩戴统一标识,按时文明上岗,做到步调一致、装备统一、行为规范、文明执勤;志愿者在上岗前要与现场执勤交警取得联系,在交警的指挥下开展劝导工作,并注意自身安全;上岗服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带头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离岗、串岗、扎堆嬉闹、席地而坐、着装不整、吃零食、嚼槟榔等不文明行为。

(三)扩大宣传,营造社会风尚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意义,利用宣传栏、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载体,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良好风尚;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运用按照志愿者劝导活动责任区安排,团市委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每月月底将督查结果汇总报市创文办,市创文办根据劝导活动督查情况,对不认真履责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减0.1-0.5分。


来源:原创

作者:市创文办

编辑:廖尧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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