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启用城管电话语音警示追呼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力度,彻底根治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城市非法小广告等行为,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于2020年 6月 10日启用城管电话语音警示追呼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城管电话语音警示追呼系统的范围:涟源市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公共广场、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社区楼栋、电梯、电杆、变电箱、分支箱、电话亭和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所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立面及地面上乱喷、张贴、悬挂、涂写、刻画等违法广告品上的联系电话。
二、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将以电话、书面通知、语音提醒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接受处理,并自行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接受处理、又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将目标电话纳入电话语音提醒或语音警示追呼系统模式。
三、城管电话语音警示追呼系统是通过电话播放语音、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到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电话语音警示追呼系统将自动启动电话追呼模式,通过不间断的语音追呼,使目标电话暂时失去通信能力,直至依法接受处理才能解除电话追呼。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城市非法广告,已非法张贴、涂写、刻画、散发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发布单位或个人自行整改和清除。不主动整改、清除的,执法人员取证后,纳入城管语音警示追呼系统,拒不整改的,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城区经营户、居民需要悬挂、张贴、散发广告的,经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为满足信息发布需求,城区各路段已设置便民服务小广告张贴栏,小广告请自觉张贴在广告栏内。
六、严厉打击、严格整治非法张贴、悬挂、喷涂、刻画、散发小广告行为。广大市民朋友发现城市“牛皮癣”小广告,可以拍照和取证后向城管部门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38-4438110 0738-4424966
特此通告
涟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2日
来源:涟源在线
编辑:廖尧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