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政办函〔2016〕97号
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湖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基础信息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涟源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娄底市政府应急办有关文件及2016年7月12日省政府应急办召开的应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调度会议要求,应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需采集到乡镇一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应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湖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应急办函〔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来源:涟源政府网
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