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尽心尽责担重任 强化监督促发展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肖保江 编辑:石成 2016-03-17 11:44:16
—分享—

副标题:——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回顾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涟全国、省、娄底市、涟源市四级人大代表视察教育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国华(中)深入田间地头调研

  

 

  市人大到企业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突出履职重点,积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不断完善服务工作,引导代表切实履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

  决定重大事项更加科学规范。重新制定《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界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规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与跟踪监督措施。根据《规定》,市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闭会期间新增的本级政府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变更应当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湄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办法。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请,就涟水河综合治理工程、青岭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问题作出决议,批准向金融机构融资8.2亿元。

  财政监督审查持续有效发力。加强调研、大力倡导、积极促进、坚决支持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作出关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依法审查和批准2014年全市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同级审计报告,支持、督促审计部门依法纠正部分单位违规收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私存私放财政资金等问题,依法公开审计报告。听取国税、地税工作情况汇报,促进依法征税。大力宣传新的预算法,督促市人民政府坚持“殷实财政”的要求,科学编制财政预算。继续推动部门预算制度的完善。开展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

  城市规划监督迈出坚定步伐。依法制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监督的决定》,明确规定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主要控制指标的重大变更须提请常委会审议同意。督促支持市人民政府制定贯彻落实《决定》的规范性文件,支持市人民政府加强城市规范建设管理的工作举措。

  ●做人民群众放心的“监督员”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组织5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涟水、湄水、孙水三大水系,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市直单位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能的情况进行检查,掌握了畜禽养殖、城市生活污水、矿山环境、医疗废水污染等6大重点污染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梳理出23个突出问题,督促市人民政府采取“砍土分方”的办法,向14个责任部门和乡镇进行交办。听取和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向市人民政府交办了审议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对城市饮用水源、沿河风光带造成污染的养猪场基本关闭到位,城市污水管网得到有效维护。

  扎实开展工作评议。继续采取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海选”票决的方式,确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评议单位,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被评议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指出被评议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干部作风上存在的不足。同时,加强对2014度工作评议单位的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安监局加强中心城区烟花鞭炮零售点安全监督、市民政局改进社会救助经费下拨方式、市人社局加强社保基金支出监管、市经信局加强调研为工业经济发展“支招”等整改成效得到肯定。

  有效开展专项监督。主任会议听取市教育局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基础教育薄弱、中考成绩娄底垫底等问题,要求切实抓好抓实基础教育,提出推进中考组考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等建议。对市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并撰写专题报告,就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建议。与市人民武装部对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就国防教育保障、规范高中学生军训向市委、政府提出建议。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组织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报送的6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与娄底市人大配合联动,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安全保障行”五项关系民生、服务民生的经常性活动,有力督促推动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

  ●做人民代表满意的“娘家人”

  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在茅塘镇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全市各乡镇办事处于201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至2015年12月止,共开展接待活动127批次,收集各类建议意见、诉求389件,现场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241个,转交有关部门办理101件,综合提出代表建议47件。继续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对活动中各个方面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研究处理。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邀请1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检查。所有在涟娄底市人大代表小组和本级代表小组都开展了2次以上的代表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活动。

  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旅游开发力度的议案”,由大会予以立案,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通过努力,议案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办理。大会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93件,其中整治城区噪音和优化东泰宾馆路口交通秩序两个建议被列为主任会议督办建议。这些建议批评意见都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深得广大市民好评。

  ●当思想作风建设的“排头兵”

  思想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廉政准则与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工作作风,始终在人大工作中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每周一下午的集中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与常委会正、副主任和委室主任轮流授课,增强学习效果。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五行”活动获得上级表彰奖励,一批调研成果和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乡镇人大工作稳定进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经常性的指导,共指导召开乡镇人大会议25次,依法补选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7名,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51次,开展对乡镇部门的工作评议22次。坚持对乡镇人大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对6个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乡镇人大主席转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后,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并对拟任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任前培训。全市20个乡镇人大主席和拟任乡镇人大主席(主任)全部列席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

  其他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扎实开展“12·4”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制定宪法宣誓操作规程,为今年正式施行做好准备。积极参加驻乡挂点、重大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群众工作组等中心工作。人大常委会领导所负责的博盛农业、蓝溪学校建设、滨江国际城、天然气西气东输、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棚户区改造、老年养老服务等项目顺利推进,人大机关干部参与建设与处理的安邵高速项目、娄底大道项目、信用社清欠、处置非法集资、企业帮扶、长韶娄高速后续扫尾等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展。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为信访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肖保江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肖保江

编辑:石成

阅读下一篇

返回涟源市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