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破坏市容环境,损害身体健康,容易引发引起安全事故,整体危害很大。根据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向全市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涟源全市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请全市公职人员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落实政令的先锋,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严禁在特别禁燃区和一般禁燃区内管控区内购买、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督促家属一同落实禁燃行动。
二、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市公职人员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禁燃规定,争当志愿者,协助属地开展禁燃宣传,共同营造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市公职人员加强监督、积极劝导。对禁燃严管内违规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形成全社会禁燃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和保障群众安全健康意义重大,请全市公职人员进一步提高站位,提升认识,争当模范,担当作为,携手共治共享美好家园,为建设文明生态涟源贡献积极力量!
涟源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涟源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