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市分站讯(记者 吴世梁 通讯员 梁言 曾远卓)3月30日,涟源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李某某受贿案,涟源市90余名政法干警参加旁听,强化政法干警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南新参加。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期间,李某某利用娄底市看守所民警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5160元,其中现金92800元、微信转账红包106400元、贵宾消费卡5000元、香烟折算共计60960元。
在法庭审理最后陈述阶段,李某某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李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六万五千一百六十元,上缴国库。
开展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有助于政法干警以案为鉴,从身边的反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培育底线思维,拉紧廉洁红线,做到警钟长鸣。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吴世梁 梁言 曾远卓
编辑:曾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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