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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涟水风光带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涟源政府网 编辑:石成 2019-03-01 20: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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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政办函〔2016〕105号

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涟水风光带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

通 知

涟水风光带沿线各有关单位:

涟水风光带(南岸)配套建设工程是我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实施范围西起梅子桥,东至工业桥。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工程已于7月9日动工建设,拟于10月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为确保按期竣工,现将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红线范围内沿线各单位所属的建(构)筑物,由各单位包干负责,于8月5日前自行拆除,产权已明确至个人的建(构)筑物,由各单位负责与业主协商,于8月5日前签订好拆除协议,限期拆除。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由各单位责成户主在8月5日前自行拆除。

二、施工红线范围内沿线各单位土地上的青苗等,由各单位包干负责,于8月5日前自行清理。

三、涟水风光带建设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沿线各单位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全力支持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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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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