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冷水江市快查快办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来源: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石成 2023-07-04 10:17:29
—分享—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3日讯(通讯员 罗曦 谢亮)“冷水江市渣渡镇铁山村第五组一猪场,规模年产五六百头,污水排入河流,臭味较大,且地下水被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6月28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冷水江市渣渡镇人民政府、冷水江市畜牧水产和农机事务中心联合对该信访件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核查,该合作社猪栏舍面积约70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260余头,其中能繁母猪36头。建设有70立方米沼气池1个,160立方米四级沉淀池1个,干湿分离机1台,30平方米干粪棚1个,腐化池1个,处理后的废污经末端沉淀池通过400余米长的黑色PE管,抽送至附近农田菜地种养综合利用。

干粪棚内堆存的猪粪未及时利用处置以及四级沉淀池未封盖,现场闻到明显臭味;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沼气池纳污口位置管道破损及水沟底部开裂,导致养殖废污收集不完全,有少量外渗,混合破损的猪饮用水水管水外排,通过排水沟排入附近小溪;干粪棚有一侧用作杂物间,未发挥其功能。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冷水江市畜牧水产和农机事务中心以及渣渡镇人民政府对该合作社提出了整改要求:1.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对破损的水管进行维修更换;2.对沼气池纳污口位置管道破损及水沟开裂处进行修复,确保养殖废污全部接入沼气池、沉淀池固液分离无害化处理后,用于还林还田种养综合利用;3.对四级沉淀池进行封盖,减少臭味污染;4.清理干粪棚,保证干粪装袋发酵后再使用,防止臭味污染影响行人及周边居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该合作社涉嫌环境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来源: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石成

阅读下一篇

返回涟源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