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收尾,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返)涟人员须提前 2 天报备,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 3 天 2 检
临近国庆假期尾声,来(返)涟人员逐步增多。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涟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防疫提醒: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来(返)涟人员至少提前 2 天报备、抵涟时配合做好“落地检”、来(返)涟后 3 天内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3天 2 检”。
提示一:科学有序出行
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不要前往省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及省内疫情发生地县(市、区)。
如确需出行,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乘坐飞机、高铁、火车和跨省长途客运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提示二:来涟返涟提前报备,抵涟后完成“落地检”
所有娄底市外来(返)涟人员,必须至少提前 2 天通过入湘 App 程序报备。主动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有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县(市、区)入(返)涟人1员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来(返)涟人员,抵涟后主动在交通站场或高速出口接受 1 次核酸“落地检”。
提示三:严格落实“3 天 2 检”措施
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县(市、区)入(返)涟人员抵涟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 次,第三天开展第 2 次核酸检测。
所有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县(市、区)入(返)涟人员,必须完成“3 天 2 检”,未完成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提示四:公共场加强防控
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需自觉扫“场所码”,入住或进入涟源市各类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和经营性密闭场所时,应出具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守“小门”职责,督促劝导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提示五:尽量减少聚集活动
原则上不举办会议、培训、展会、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特别是有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县(市、区)人员参加的活动。如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掌2握参会人员名单并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尽量控制在 10 人以内,倡导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参加人员在参加宴席前 48 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不得邀请省外和有感染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
提示六:市民加强自我防护
广大市民应 7 天内进行 1 次核酸检测。从事风险岗位工作的重点人员,应按照本行业、本单位核酸检测频次要求,主动参加定期核酸检测。国庆节及前后,快递外卖、酒店服务、交通运输、装修装卸、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密闭场所、养老机构、监管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机构、场所和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 2 天 1 检。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关注防疫政策,加强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并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就近到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中途全程佩戴口罩。如因瞒报、谎报、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等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涟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6 日
来源:涟源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