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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广大市民书

来源:涟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吴一夫 2022-03-16 1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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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广大市民书

市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多个省市聚集性疫情呈多点爆发趋势,我市外防输入压力剧增。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落实防护措施。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请主动配合扫“场所码”,坚持“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公筷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严控聚集聚餐。减少举办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与有14日内省外旅居史人员聚会聚餐;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主办者和承办餐饮单位须严格审查参与人员中是否有近14天外省旅居史人员,并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主动报备行程。非必要不出省,严控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出省前要向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批,从省外来(返)涟前要向省级或市级备案系统报备(报备方法见附件1)。

四、配合健康管理。省外来(返)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有疫情省份来(返)涟人员,还需在抵涟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有疫情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异常,请主动配合执行居家健康监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具体措施见附件2)。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保护自身健康、有效防控疫情最经济的措施。当前疫苗供应较为充足,为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尽快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和全程接种,加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六、严守防控政策。在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不按照规定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或隔离医学观察,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经劝阻仍不改正,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将承担相应纪律责任、法律责任。市民朋友如发现疫情线索或违反疫情防控行为,可拨打12345电话进行监督反映。

市民朋友们,守护全民身体健康、保卫家园平安无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安全屏障、共同守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在此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涟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省外来(返)涟人员报备方法

1.通过省级平台报备。通过湖南省健康码首页的“便民服务”中“返湘报备”进行信息报备。

2.通过市级平台报备。通过智能手机的浏览器、微信、QQ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进入。

微信截图_20220316152412.png

进入备案系统后,即可填报备案信息,请做到逐项认真细致、准确无误,正确填写完成后,点击最底部的“提交”按钮提交。均按一人一表填写,以家庭为单位的来(返)涟人员,请以同一手机号码验证提交。以家庭为单位来(返)涟,是指同一家庭的成员,且拟返回地、目前所在地、来(返)涟时间相同。

附件2

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根据上级要求实时进行调整)

1.境外来(返)涟人员实行“14+7+7”管控措施,在第一口岸城市实施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再实施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不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进行7天集中隔离,下同),并按第1、3、7、10、14、18、20、22、25、28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2.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涟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第1、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从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返)涟人员,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第1、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从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其他县(市、区)的来(返)涟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按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5.从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其他县(市、区)的来(返)涟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按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6.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域的地级市、直辖市的旅居史来(返)涟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按第1、3、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附件3:

涟源市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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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涟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吴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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