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涟 源 市 委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2014年3月5日)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共娄底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娄发〔2014〕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保证,是立足新起点推动涟源科学发展的重大契机。
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开展,为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树立了标杆,作出了示范,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我市正处于凝心聚力、实干求成,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对于团结凝聚广大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深入实施“蓄势而发、乘势而上、矢志发展、科学跨越,全面建成小康涟源”总体战略,推进六个“四年行动计划”和“涟商回归”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和市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坚持标准,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娄底市委、涟源市委规定要求,突出作风建设,以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基本原则。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对象范围。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及市直单位,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涟源经济开发区、湄江风景管理处,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坚持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市直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三、明确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群众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敢担当等问题。市直单位重点解决大局观不强,部门利益至上,“中梗阻”,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索拿卡要、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中小学校重点解决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力,对学校领导班子教育管理不严,教师队伍绩效考核机制不活,师德师风不正,学风教风浮躁,联系和服务师生不够,不能坚持勤俭办学等问题。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不尽最大努力解决信访疑难问题,动力不足、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回避矛盾,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两新”党组织主要解决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到位、党员意识淡薄、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全市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以推进六个“四年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加强和改进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深化“万名干部下基层、解难惠民促发展、三联三转三提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扎实抓好农村建设扶贫工作,开展党代表任期制活动,抓实乡镇群众工作站、村和社区群众工作组工作,全面推进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全面推进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四、统筹推进,扎实抓好各个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寻找问题,敢于发现问题,勇于发现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通过问题的查找和整改,凝聚民心,促进发展。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搞好学习宣传、思想武装和征求意见。
一是抓好思想发动。召开动员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和娄底市委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动员部署,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1.抓实理论学习。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编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德教育。
2.组织专题讨论。结合实际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乡镇办事处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确保学习“全覆盖”。
3.抓好集中辅导。邀请中央或省委党校专家来涟授课。开展“党(组)委书记交叉讲党课”活动。
三是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通过设立意见箱、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网络问政问需问计等,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重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抓好查找问题、剖析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是找准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二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案例,对“三公”经费开支、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要严格审核把关。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原则上党员人数较多的村(社区)党组织及“两委”负责人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以及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督导组的同志要到会指导,开展点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一会四评”方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扎实抓好整改,健全落实制度规定,要贯穿于活动始终。学习教育活动一开始就要抓整改,并结合整改健全落实各项制度规定。重点对查摆剖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整改,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真改、实改、快改,工作、思想一起改。要贯彻落实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同时把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确保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认真对照省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时间进度表和检查评估、监督问责要求。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顿干部作风、整治“三强”、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见成效不收兵。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变相搞整改、边整边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于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及时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健全落实制度规定。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意承接贯彻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省委和有关部门出台的制度和办法,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五、立足实际,强化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防止生搬硬套,鼓励探索创新,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一)压茬有序推进。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在“四先”活动的基础上,再按上级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市直单位先行一步,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二)注重分类指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抓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建设扶贫、“两关三心”、“三有两评”,乡镇干部“一人学一技”、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探索建立发挥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机制,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单位要组织开展“零失职、零差错、零举报、创一流”活动。“两新”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活动。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三)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向市直单位、乡镇办事处派出督导组的同时,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等单位要分别成立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和省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单位,原则上以干部管理权限为主、党组织隶属关系为辅开展活动。“两新”组织原则上以党组织隶属关系为主开展活动。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公安、法院、信访、环保、工商、物价、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出问题,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严格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以中央政治局、省委常委会、娄底市常委会为榜样,市委常委会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订方案,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同志分别建立联系点,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研究本地本单位的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带头查摆自身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全面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纪检、组织、宣传等机关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是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了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向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单位派出督导组,包括国税、工商、质监等垂直管理单位也由市委派出督导组。市直单位向其所属二级机构派出督导组。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派出巡回指导组,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巡回指导检查。对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由乡镇办事处党组织派出活动指导组或指导员,联村(社区)党员干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科学发展观指导员可以明确为活动指导员。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对每个环节都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群众工作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建扶工作队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联系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力争把联系点办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精神,省委、娄底市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宣传开展活动的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特别要注意选树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身边的先进典型。同时,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建立曝光台,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积极开展网络、电视问政,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娄底市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把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编辑:石成